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机鉴定站关于印发《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失效]

  申请/生产企业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信箱:
  特此通知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书一式两份,项目承担单位/部门、总站项目管理部门各一份。

  附表4:
  项目承担单位/部门代码表

序号

承担单位

代号

1

总站检验四室

00

2

总站检验一室

01

3

总站检验二室

02

4

总站检验三室

03

5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植保机械专业站(南京)

04

6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13

7

山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14

8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15

9

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1

10

吉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2

11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3

12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32

13

浙江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33

14

安徽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34

15

山东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37

16

河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41

17

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43

18

广东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44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

45

20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50

21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51

22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65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