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伏季休渔
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09〕8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 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9〕168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9年伏季休渔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主要用于伏季休渔政策宣传发动,统一执法监督管理,违规渔船监管等工作。请列入200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7“渔业及水域保护”,并专款专用,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直接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伏季休渔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渔业局。
附件:农业部2009年伏季休渔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农业部2009年伏季休渔项目资金分配建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主管部门(单位) | 项目单位 | 金额 | 项目任务 |
1 | 天津市水产局 | 天津市水产局 | 5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2 | 河北省水产局 | 河北省水产局 | 8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3 |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 10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4 |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 5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5 |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 10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6 |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 12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7 |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 10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8 |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 12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9 |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 12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 8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11 |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 8 | 伏季休渔海上执法检查、违规渔船押扣等相关工作 |
合 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