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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规则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规则的批复
(汇复[2006]87号)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你中心《关于发布发布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规则的请示》(中汇交发 [2006] 1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规则》。请你中心尽快发布该文件,并及时组织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遵照执行。

  在《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掉期交易主协议》发布之前,银行间掉期外汇市场会员可参照《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主协议》的要求开展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开展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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