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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国法函[2009]157号)的要求,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全国财政系统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通过《中国财政》和《中国财经报》等进行宣传。请部领导在《中国财政》或《中国财经报》发表署名文章,宣传财政行政复议工作,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9月底完成,10月份刊登)
  二、召开部分省级财政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对近年来地方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财政行政复议分析报告。(8月底完成)
  三、在对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我部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在部办公楼组织展版,宣传财政行政复议工作,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9月底完成)
  四、通过我部门户网站及报刊等舆论工具介绍、宣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财政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典型行政复议案例,并编印、发放财政行政复议宣传材料。(8月-11月底)
  五、在部办公场所张贴宣传图画,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标语等,为纪念宣传活动营造声势。(9月-10月)
  六、组织典型行政复议案例征集活动,适时编辑财政行政复议案例汇编。(11月底完成)
  七、利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等各种机会,宣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剖析财政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介绍财政行政复议工作。(9月底前完成)
  八、对财政系统行政复议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问题进行研究,适时提出表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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