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总结财政行政复议实践经验,积极参加财政行政复议案例征集活动。为了深入贯彻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财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的参考、示范作用,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我部决定向全国财政系统征集财政行政复议案例。请各地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所附《关于征集财政行政复议案例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案例征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案例编报任务。
四、以
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行政复议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通过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的台阶。要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善于利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原则、依法办案,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努力提高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要积极研究行政争议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完善财政立法、规范财政执法献计献策。要结合行政争议的处理,分析查找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政管理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和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考核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各地财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组织落实,并将开展宣传活动的具体情况和效果,及时反馈我部条法司。
附件:1.财政部组织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关于征集财政行政复议案例的具体要求
财政部
二○○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