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调研和畜禽良种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农办牧【2009】54号)
湖北、广东、重庆、甘肃省(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
为总结近年来各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情况,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09]5号)的要求,近期我部将对你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开展调研并进行畜禽良种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调研内容
1.原良种场建设。畜禽原良种场布局建设、畜禽良种生产供应情况、主要疫病的防控等情况,大型种业集团发展的典型经验。
2.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畜禽资源场(区、库)建设情况,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及典型经验。
3.畜禽育种工作。畜禽新品种培育及联合育种工作开展情况,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典型,坚持开展育种选育的典型经验,各地对畜禽育种工作的政策扶持情况。
4.种畜禽质量监测。生猪、奶牛、家禽等主要畜种的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开展情况,种畜禽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已建的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中心运行情况。
5.上述项目公共财政的支持重点。剖析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今后公共财政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的思路、原则、支持范围和重点以及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二、关于畜禽良种工程项目检查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2006年度畜禽良种工程项目,每个省随机抽查2个项目(由检查组实地选定),共抽查8个项目。按照《农业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细则》(农办计[2005]86号)要求,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管理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执行“四制”情况、档案管理等)、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二)有关要求
1.在检查工作中,按照充分沟通,统一意见的原则,组长适时召集组内成员,沟通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2.检查人员必须依法办事,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干涉被检查单位与项目无关的工作或经营管理活动。检查人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