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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克山病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

  八、监测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组织协调全国克山病监测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成立本级克山病专家诊断组,组织、督促本辖区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并提供必要监测工作条件;监测中如有急型、亚急型克山病发病或慢型克山病检出率超过1%的地区,应及时向政府报告,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二)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培训省级克山病监测技术骨干,并为各省(区、市)监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评估全国监测工作质量。
  (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国监测资料,建立全国克山病监测资料数据库。
  (3)撰写全国监测工作总结,报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2.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1)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订实施方案,负责确定当年监测县;培训地、县级监测技术骨干,并为各监测县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评估本省(区、市)监测工作质量。
  (2)组织省级克山病专家诊断组,对监测县报送的急型、亚急型病人进行复核,并提出诊断结论。
  (3)收集、汇总、分析监测县报送的监测资料,撰写监测工作总结,按时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本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
  3.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1)安排人员参加省级技术培训。指导监测县按照本省(区、市)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培训参加监测工作的全部人员。
  (2)组织、参与监测县的监测工作,审核监测县报送的监测数据。
  4.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1)安排人员参加省级技术培训,并按照省级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实施计划;组织参加监测人员的培训。
  (2)按照本省(区、市)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病例搜索和重点监测工作,收集相关资料。
  (3)整理、汇总监测数据和资料,在审核无误后,连同监测工作总结,按时报送省、地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及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附录:1.调查用表(表1~6)
  2.监测报告提纲

  附录1
  调查用表(表1~6)

  表1 各医疗机构近3年心肌疾病登记表
         省(区、市)        县(市、区、旗)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 业

家庭住址

原诊断疾病名称

原诊断医院

疑似克山病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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