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标准文件宣贯暨评标专家培训工作的通知
(厅公路字〔2009〕182号)
各有关单位:
部于今年5月发布200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并对部公路工程施工评标专家库进行了调整。为贯彻好标准文件,提高评标专家业务水平,部拟于近期开展标准文件宣贯及部公路工程施工评标专家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及培训时间和地点
期 次
| 时 间
| 地 点
| 参加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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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2009年9月2日~9月3日
| 石家庄
| 河北、北京、天津、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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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2009年9月5日~9月6日
| 西宁
| 青海、内蒙、甘肃、宁夏、新疆、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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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2009年9月16日~9月17日
| 重庆
| 重庆、黑龙江、山西、贵州、西藏、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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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 2009年9月19日~9月20日
| 杭州
| 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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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
| 2009年9月23日~9月24日
| 武汉
| 湖北、吉林、江西、湖南、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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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
| 2009年9月26日~9月27日
| 广州
| 广东、福建、河南、广西、海南、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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