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粤港、粤澳两地车附加扩展区域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9〕717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分公司粤港、粤澳两地车附加扩展区域险条款审批的申请》(华保字〔2009〕13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广东、深圳分公司使用粤港、粤澳两地车附加扩展区域险条款费率,条款编号为A05G01F01090730。本附加条款费率未尽事宜,适用保监会此前批复你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有关规定。
此复
附件: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分公司粤港、粤澳两地车附加扩展区域险条款、费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分公司粤港、粤澳两地车附加扩展区域险条款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或机动车盗抢保险的粤港、粤澳两地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经双方同意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人已承保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或机动车盗抢保险及其项下附加险的保险责任扩展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出境后,在非约定区域内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对于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或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被保险机动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对应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 赔偿处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后,如被保险人选择在内地进行修理的,每次赔偿的免赔率以本条款所对应的投保险种规定为准;如被保险人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进行修理的,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或20000元人民币的免赔额,以两者中的高者为准。
第四条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