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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质检通函〔2009〕49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第114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09年8月1日开始实施。

  现将《管理办法》涉及的相关表单格式印发你局,请各局认真组织原产地签证管理人员学习掌握《管理办法》,切实履行依法签发原产地证的职责。

  各局在执行《管理办法》中发现或遇有问题时,请及时报告总局通关司。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涉及的相关表单格式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表1-3(略)

  附表4:

登记号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构填写)

原产地证书申请人
登 记 表

  申请人名称                    







  郑 重 声 明

  申请人了解本登记表内已填的全部内容,所有内容及呈交的文件资料真实、正确,并保证做到: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原产地证书,并对证书项下的产品进行管理,使之符合相对应的原产地规则。
  (二)本登记表中所填内容如有变化,本申请人将及时向签证机构申报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本申请人保证将所有与原产地证书申报有关的档案资料按规定期限保存;规定期限低于三年的至少保存三年。
  (四)接受签证机构的核查,保证提供所需资料、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如违反上述保证,本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

中文全称

 

申请人

英文全称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其它

企业类型

□生产型企业  □非生产型企业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工商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自有品牌

 

企业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申请人及办事处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备注

 

 

 

 

 

 

 

 

 

 

 

 

 

 

 

 

申请人中英文对照签证章印模

登记日期

备 注

   
   
   

  注:登记日期由签证机构填写。

申 请 原 产 地 证 书 产 品 详 细 清 单

品 名

H S编码

(6-10位)

主要输往国别

是否含有非原产成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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