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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建设由总局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总局信息中心负责全系统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各地两局要在总局指导下,按照总体要求分别建立各自的风险信息管理二级平台,并实现与总局一级平台的信息交互与共享。
  (二)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保障与责任。
  1.成立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联合工作组,成员由总局相关业务司局、两委、信息中心、各地两局相关业务和技术人员参加,共同商讨平台建设的有关事项和规划方案。
  2.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其管辖范围的业务需求和对平台风险信息管理的要求;并指定处室、明确主要负责人和专门信息员,具体负责风险信息的收集、上报、研判、处置等结果信息的录入、审核、确认与管理。
  3.总局信息中心和各地两局的信息主管部门具体承担和负责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的实现功能。
  该平台主要功能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和信息应用三个方面。
  1.信息采集:主要解决风险信息的来源问题,由负责收集有关风险信息的部门、机构直接提供。
  2.信息处理:主要对通过各类信息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分类与整理,分析机理主要由数据规则、分类规则和分级规则组成。数据规则主要处理各类渠道获取信息的格式化问题;分类规则与分级规则主要负责对所获取信息进行研判预处理。
  3.信息应用:实现对风险预警信息研判、处置的流程化管理,并记录研判结果、处置决策等,包括通过内网向各司局、两委及各地两局的分发与通报,经批准后,通过外网向社会的通报等。
  (四)风险信息的主题表结构。
  风险信息主题表包括有信息通报号、信息通报机构、通报国别、信息通报日期、事件发生日期、信息采集分类类别、产品类别、商标、产品规格/条码/批号、产品生产企业、风险信息级别、风险特征描述说明、信息来源标识、线索留痕记录等数据项,以及三级研判和处置的结果记录项等。
  信息通报号、通报机构、产品、企业等采用统一编码和标准。风险信息采集由相关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录入和传输、存储信息;风险信息的录入还将携带各个业务类别的专业数据表进入风险信息管理平台。
  (五)风险信息的安全管理。
  根据信息平台所存储的风险信息的安全属性和共享特点,在系统中将设立相关使用、操作和管理控制的权限和角色,以保护风险信息使用和流转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风险信息的采集录入、级别判定、报送审核、研判结果记录、处置结果录入等的功能操作管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平台的安全管理,包括使用者的访问路径和权限控制的管理、平台系统的管理、数据库管理、网络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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