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4:

  受损情况及进口需求评估表

  
一、申请单位:                  (受灾单位,支援单位)(打√注明)
单位概况:
 (联系人及电话:  )
 二、受损情况:
 受损金额    受损物品及数量       受损人数   备注                
        
        
              
              
       
       
                   
                   
 三、申请免税进口货物情况:
 货物名称
 金额
 数量
 进口理由
 相关技
 术指标
 进口方
 使用方
 进口
 时间
 进口
 国别
                                           
                                           
 四、受助单位确认签章: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