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训组织和考核
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考核项目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个部分。考核内容根据培训大纲和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确定,理论考试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实行闭卷考试。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成绩评判实行百分制, 80分以上为合格。
附件2:
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大纲
本大纲根据《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制定,适用于农机事故处理员的培训、考核。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学员熟悉相关规定以及事故处理员的职位要求,掌握农机事故处理程序、方法和事故的统计、报告,具备正确使用农机事故勘查设备的能力,能够履行农机事故处理员职责。
二、培训对象
符合申请农机事故处理员资格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
三、课程设置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农机事故处理员职位要求
(三)农机事故处理程序
(四)农机事故报告制度
(五)农机事故处理文书
(六)农机事故勘查装备
(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
(八)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九)农机事故现场勘查模拟实践
四、培训方法
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理论讲授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五、培训时间
理论培训22小时,实践操作4小时,考核4小时。时间分配如下:
项 目
| 培 训 内 容
| 培训时间
(小时)
|
理论培训
|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 0.5
| 22
|
农机事故处理员职位要求
| 0.5
|
农机事故处理程序
| 10
|
农机事故报告制度
| 1
|
农机事故处理文书
| 4
|
农机事故勘查装备
| 1
|
农机事故应急处置
| 1
|
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 4
|
实践培训
| 农机事故现场勘查模拟实践
| 4
| 4
|
考 核
| 理论考试
| 2
| 4
|
实践考核
| 2
|
合 计
|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