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培训大纲》《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大纲》《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考试员培训大纲》的通知
(农办机[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农机事故处理员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考试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根据《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我部制定了《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培训大纲》、《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大纲》、《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考试员培训大纲》,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培训大纲
2.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大纲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考试员培训大纲
农业部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培训大纲
本大纲根据《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制定,适用于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的培训、考核。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学员熟知相关规定以及安全技术检验员的职位要求,掌握农机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具备正确使用农机安全检验设备能力,能够履行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职责。
二、培训对象
符合申请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资格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二)安全技术检验员职位要求
(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四)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使用与维护
(五)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
(六)实践操作
四、培训方法
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理论讲授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五、培训时间
理论培训15小时,实践操作11小时,考核4小时。时间分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