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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函〔2009〕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中医干预研究”项目的相关课题,以中国传统健康文化为基础,运用系统科学的原理和系统工程的方法,对国内外已有的医学模式和健康管理经验、健康保险等进行了多学科的综合分析和系统的比较研究,结合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治未病”服务)的开展,提出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为“治未病”理念落实于社会实践开辟了道路,为建立一个既能满足当代人群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又在经济上可持续的社会健康保障体系提供了范式。
  现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在组织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参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

  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是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以个体人健康状态为中心,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通过结构化设计、规范化模块的系列服务,全面防范疾病发生、发展、变化,并在经济上实现可持续的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以实现“未病先防、既病早治、已病防变、瘥后防复”的目标,达到祛病健人、健康长寿的目的。
  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的服务基本规范,在服务理念、服务准则、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功能、服务作用等方面,体现下列要求。
  一、服务理念
  (一)管理风险--管理服务对象的个体人健康状态风险。体现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的服务手段。
  个体人健康状态,是个体人“天人是否合一,身心是否合一”,也即身心整体功能状态,包括对自然、社会(含道德)的适应能力,是人的生理状态(体现于生理参数和生化参数等)、心理状态(体现于情绪、情感、心智、个性等)和行为(体现于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的综合。
  个体人健康状态的种类,是指针对某种“易发疾病”(主要指与脏腑功能相关、对健康危害严重、人群高发、中医干预有效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将所有人群首先分为“未病之人、欲病之人、已病之人”三种。其次将“未病之人”分为“健康”和“未病”两类状态;“欲病之人”、“已病之人”依“病态”程度的轻、中、重,各分为欲病轻、中、重三类状态,已病轻、中、重三类状态。由此,可将所有人群的健康状态,针对某种“易发疾病”,分为三种人、八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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