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部分电子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的通知
(国认证[200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相关单位:
针对近一时期地方质检部门和相关单位关于部分电子产品(包括信息技术设备和音视频设备)强制性认证范围的问询,现统一说明如下:
一、关于预定在室外使用的电子产品
对于预定在室外环境使用的电子产品(“室外”是指会直接受到风吹、雨淋、日晒等气候条件影响的自然环境),由于现有检测标准尚不完备,暂不作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二、关于磁盘阵列
磁盘阵列是把若干硬磁盘驱动器按照一定要求组成一个整体,并由磁盘阵列控制器管理的存储设备,其功能为数据存储。磁盘阵列与《目录》内计算机产品中的服务器有相似之处,但在产品功能、硬件性能和软件应用方面存在显著不同(计算机产品的功能为数据计算与处理,在硬件性能和软件应用方面都明显优于磁盘阵列)。磁盘阵列有两种存在形式:独立产品形式和作为服务器的一部分。独立产品形式的磁盘阵列不属于《目录》内产品,而当其作为服务器的组成部分时,服务器为《目录》内产品,该服务器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关于自助终端类产品中不带外壳的组件
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4号公告明确自助终端类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对于自助终端类产品中的组件,如不带外壳的打印机或显示器等,虽具有《目录》内产品的功能,但由于其不是成品,不能为最终消费者直接使用,不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对于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去除外壳后用作自助终端类产品中组件的,进行自助终端强制性认证时,可免于相应组件的安全检测。
四、关于编码器、解码器
编码器、解码器通常不带载体(光盘、磁带等),与《目录》中“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的描述不符,因此,不带载体的编码器、解码器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五、关于电子白板/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