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草原蝗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办牧[2009]51号)
有关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今年,我国草原蝗虫灾害总体偏重发生。近期黑龙江、吉林等省部分地区又出现了高密度亚洲飞蝗,严重威胁当地农牧业生产安全。当前正值草原蝗虫防治关键季节,为进一步做好草原蝗虫防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监测预警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虫情监测工作,务必做到全方位覆盖,避免出现监测死角。尤其是对可能发生飞蝗和高密度草原土蝗的区域,实行分片包干,逐一排查。相邻省区要开展联查,防止漏查漏报。同时要密切监测境外飞蝗,防止迁入危害。要强化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确保虫情报送畅通。一旦发现蝗虫暴发成灾和迁飞入境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迅即派人赶赴灾区督导,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防治。
二、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
要在坚持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加强不同地区及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草原植保部门要主动与种植业植保部门联系,互通信息,统一行动,协同作战。要在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通力合作,实现信息、资源、技术和经验共享,保障工作高效协调开展,实现全面监测和对重点发生区的有效防治。要与航空、气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暴发蝗虫灾害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