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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期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台账试点工作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本报表可使用A4或A3纸,可按需要加页。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的报表,并按月装订成册。本报表也可拆分为四张报表,即危险废物产生量报表,自行利用处置情况报表,提供给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报表和库存情况报表。
  编号不同,但特性完全一致的废物可在废物编号栏注明相应的多个编号,一并统计。
  2、同一编号废物如果存在多种利用处置方式,则应分别填写所对应的利用处置量和记录表的号段。
  3、产生量:可由产生环节记录表统计汇总。
  4、单位内部自行处置或利用情况:可根据单位内部自行利用/处置记录表统计汇总。
  5、提供/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可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及贮存环节记录表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同一编号废物提供多个外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要分别填写各外单位相关信息。
  6、临时贮存量情况:根据危险废物库存环节记录表进行统计分析。上月底贮存量+入库量-出库量=本月底贮存量

    年第   月辅助报表(可选)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号

原  料 

辅  料 

产  品

名 称

成 分

月 用 量

名 称

成 分

月 用 量

名 称

成 分

月 产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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