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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评估的通知

  (六)“为代储资格企业服务”,评估鉴定站为代储资格企业服务的情况。如鉴定站了解所在省(区、市)或中央企业的代储企业职工职业资格情况,适时组织针对代储企业鉴定工作等。鉴定站根据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七)“开展院校鉴定工作”,评估鉴定站是否积极为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若鉴定站设在职业院校,对本校应届毕业生组织鉴定得1分。
  (八)“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评估鉴定站完成上级交办的鉴定相关工作情况。主要指省级及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委托开展的鉴定工作,也包括各级技能竞赛或专门的职工技能培训工作。鉴定站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九)“年度鉴定工作总结”,评估鉴定站是否按时上报本年度的工作总结,是否对鉴定工作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提出的改进方案是否可行。鉴定站应提供2007年和2008年鉴定工作总结。
  三、日常考务管理
  (一)“试卷运行与管理 试卷保密”,评估鉴定站是否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保障试卷安全。鉴定站应提供文字说明。
  (二)“试卷运行与管理 试卷交接”,评估鉴定站是否按要求交接和销毁试卷,是否履行交接手续和销毁记录。鉴定站应提供至少3份鉴定试卷交接手续和鉴定试卷销毁记录的复印件。
  (三)“试卷运行与管理 试题改造”,评估鉴定站对技能操作试题的改造是否规范。鉴定站应提供鉴定中所改造试题的情况。
  (四)“考场纪律”,评估鉴定考试现场的管理水平。应提供至少3次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考试现场的照片、鉴定考场记录的复印件。
  (五)“鉴定成绩 成绩管理”,评估鉴定站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阅卷,是否存在误判、漏判等情况。鉴定站应提供相应的文字说明。
  (六)“鉴定成绩 上报数据”,评估鉴定站是否按要求上报鉴定数据和有关材料。
  (七)“信息管理 信息公开”,评估鉴定站每次实施鉴定前是否发布鉴定公告,鉴定结束后,是否将鉴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鉴定站应提供公告的复印件和公示方式的说明。
  (八)“信息管理 信息反馈”评估鉴定站在开展鉴定工作中是否征求过企业和学员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设立了监督投诉电话或邮箱。鉴定站应提供企业和学员对鉴定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文字材料、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邮箱。
  (九)“信息管理 计算机化管理”,评估鉴定站是否使用统一配发的考务管理系统,考务工作全面实现计算机化管理。
  (十)“鉴定档案”,评估鉴定站档案管理是否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如是否具有专门的档案存放场所和设备,归档是否及时,档案是否齐全,存放是否安全。鉴定站应分别提供有关照片。
  (十一)“财务管理”,评估鉴定站是否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鉴定站应提供收费许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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