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站质量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国家粮食局将对评估优秀的鉴定站予以表彰;督促评估基本合格的鉴定站改进工作;对评估不合格的鉴定站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撤销其鉴定站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通过此次评估工作,促进鉴定站规范化建设,提升鉴定站工作水平。
(二)各鉴定站应通过评估工作,积极总结经验,认真查找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推动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曲贵强 匡广忠
联系电话:010-63906090 63906096
传 真:010-63906090 6390609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 编:100038
附件: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评估表》
2.《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评估表》填表说明和上报材料要求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评估表
鉴定站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评估
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配分
| 得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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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建设与管理(29分)
| 规章制度
| 至少具备下列规章制度:
1.工作规则
2.财务管理制度
3.试卷运行管理制度
4.考务管理制度
5.档案管理制度
6.仪器设备使用规定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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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办公条件
| 具有专用的固定办公地点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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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专用的办公设备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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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场地
| 场地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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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场地为自有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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