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督查工作的通知

  注:1.“资源类别”按照“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俗,民间知识,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传统医药”十六个类别填写;“入选各级名录情况”在对应表格里打“√”。
  2.此表可扩展。

  附件1-3-1: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统计表(一)

        省(区、市)                        2009年  月

┌───┬────┬────┬─────────┬──┬────────────┬────────┐
│ 项目│县(市、│乡镇街道│   组织实施   │普查│   投入普查设备   │  普查宣传  │
│   │ 区) │    ├──┬──┬───┤经费├──┬──┬──┬─┬─┼──┬──┬──┤
│   │    │    │文化│社会│普查培│(万│ 电 │ 录 │ 照 │摄│其│ 广 │ 简 │ 报 │
│   ├─┬──┼─┬──┤系统│力量│ 训 │元)│ 脑 │ 音 │ 相 │像│他│ 播 │ 报 │ 纸 │
│   │总│完成│总│完成│投入│参与│   │  │(台│ 笔 │ 机 │机│ │ 电 │(期)│(篇)│
│   │数│普查│数│普查│人数│人数├─┬─┤  │ ) │(支│(台│(│ │ 视 │  │  │
│   │ │ 数 │ │ 数 │  │  │期│人│  │  │ ) │ ) │台│ │(次)│  │  │
│单位 │ │  │ │  │  │  │数│数│  │  │  │  │)│ │  │  │  │
├───┼─┼──┼─┼──┼──┼──┼─┼─┼──┼──┼──┼──┼─┼─┼──┼──┼──┤
│省本级│--│ -- │--│ -- │  │  │ │ │  │  │  │  │ │ │  │  │  │
├───┼─┼──┼─┼──┼──┼──┼─┼─┼──┼──┼──┼──┼─┼─┼──┼──┼──┤
│市本级│--│ -- │--│ -- │  │  │ │ │  │  │  │  │ │ │  │  │  │
├───┼─┼──┼─┼──┼──┼──┼─┼─┼──┼──┼──┼──┼─┼─┼──┼──┼──┤
│ 县级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注:市本级不含市辖县(市、区);普查经费、普查设备指的是各级政府投入的数量,非政府投入可单独附表。

  附件1-3-2: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统计表(二)

        省(区、市)                    2009年  月

┌───┬───┬──┬───────────────────────┬───────────┐
│ 项目│召开普│走访│          普查成果          │    成果汇总    │
│   │查座谈│传承│                       │           │
│   │ 会 │人数│                       │           │
│   ├─┬─┤  ├──┬───┬──┬───┬──┬──────┼──┬──┬──┬──┤
│   │次│参│  │调查│ 文字 │照片│录音记│摄像│资料实物(件│文字│音像│电子│其他│
│   │数│与│  │项目│ 记录 │(张│ 录 │记录│   )   │资料│资料│资料│(件│
│   │ │人│  │数(│(万字│ ) │(小时│(小├──┬───┤(册│(盒│(G) │ ) │
│   │ │数│  │个)│ ) │  │ ) │时)│已收│已登记│ ) │ ) │  │  │
│单位 │ │ │  │  │   │  │   │  │ 集 │   │  │  │  │  │
├───┼─┼─┼──┼──┼───┼──┼───┼──┼──┼───┼──┼──┼──┼──┤
│省本 │ │ │  │  │   │  │   │  │  │   │  │  │  │  │
│ 级  │ │ │  │  │   │  │   │  │  │   │  │  │  │  │
├───┼─┼─┼──┼──┼───┼──┼───┼──┼──┼───┼──┼──┼──┼──┤
│市本 │ │ │  │  │   │  │   │  │  │   │  │  │  │  │
│ 级  │ │ │  │  │   │  │   │  │  │   │  │  │  │  │
├───┼─┼─┼──┼──┼───┼──┼───┼──┼──┼───┼──┼──┼──┼──┤
│县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注:市本级不含市辖县(市、区);资料实物“已登记”指已经登记收藏单位或收藏人,或(并)已下发登记通知单。

  附件1-3-3: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统计表(三)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