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质量管理
(1)招生和学籍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依法制定了招生录取管理办法,对于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是否纳入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专业招生目录分列执行,并满足同地区同批次录取的要求;对于研究生层次的招生是否符合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录取规定和程序;对于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是否招生录取标准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招生录取工作是否严谨规范,是否有比较完整的原始档案材料;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是否报审批机关备案,是否与审批内容相符,是否实事求是;是否依法建立了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在境外教育机构注册情况。
(2)教学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的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和教学方式是否体现外方教育资源的特色和优势;是否开设了必要的国情课程和实践活动等。
(3)教学质量监督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依法建立了教学质量监督机制;是否建立了保证教育质量持续改进的反馈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及执行情况等。
(4)文凭证书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文凭证书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法规要求的、规范的颁发文凭证书的管理办法;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的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是否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所颁发的文凭证书是否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宣传中的承诺相符。
5.师资队伍
(1)师资评聘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建立了中外双方师资评聘标准和评聘制度及执行情况;所聘任的外籍教师是否满足具有相当学位、职业证书,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等基本要求。
(2)师资状况
重点评估中外双方师资队伍是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包括整体学历结构、教学经验、实践经验等;外方合作者是否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任教,是否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中发挥了作用等。
(3)师资队伍建设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按法规建立了教师培训制度,是否制定有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及相应的保障实施措施及执行情况。
6.教学设施
(1)教学设施状况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学设施是否能够满足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活动的要求,包括:校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馆、多媒体教学设施、案例教学条件、计算机及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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