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系统宣传。
相关部门共同策划、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行业媒体制作特别节目。
(三)制作宣传资料,发放各地方、各部门开展宣传。
制作倡导“诚信兴商”、“防范欺诈”的动画宣传片,在中央和地方电视台播放;统一编写诚信宣传展览脚本,设计张贴画,供各地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场、社区、道路周边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或人口聚居地自行布置和张贴。
(四)组织开展“诚信天下 信用中国”动漫有奖征集活动。
(五)举办系列活动,宣传信用建设成果。
1、指导互联网协会和电子商务协会与相关协会联合,举办“2009首届网络诚信推进论坛”,共同开展以促进电子商务诚信为主题的“首届中国电子商务文化节暨首届网络购物展销洽谈会”活动,发布《2008年中国网络诚信状况调查报告》,同时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2、指导贸促会与美国国际金融、信用及商业协会(FCIB)在成都联合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信用和风险管理大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就帮助我国企业应对全球经济危机,规避和防范对外贸易和“走出去”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其他风险等相关议题探讨具体措施、制度和流程,研究应对方案和风险规避手段。
二、各部门积极开展突出部门特色的诚信宣传活动
(一)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意见》(商秩发[2009]234号),宣传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进展;要围绕加强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在全国商务领域大力推动“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执行价格政策的正面典型;宣传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创建“价格诚信单位”的事迹和经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
(三)卫生系统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
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宣传活动,强化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畅通与消费者、企业和行业协会沟通渠道;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海关系统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诚信守法座谈会使进出口企业进一步树立诚信守法理念;积极支持地方综合整治部门开展各种专项打击活动;继续在浙江、山东、广东等省加大规范进出口企业行为试点力度;继续实施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树立典型,惩戒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