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商秩发[2009]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整规办、商务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发改委(物价局)、卫生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为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服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大局,经各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决定,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继续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请根据本部门、本地实际,结合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相关庆祝活动,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办出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市场经营者和公众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三)信用基本知识;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五)我国商务、价格、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有益经验;
  (六)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
  (七)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扩大销售、提高效益、赢得竞争优势的经验;
  (八)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
  四、组织协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