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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D列、G列“地点”填列××地(市)××县(市、区)。
  2.J列“进展情况”填列“已递交筹建申请”、“获准筹建”、“获准开业”三种情况。
  3.挂钩计划由主发起人的主监管机构按月累加填报,由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主发起人挂钩计划由银监会负责统计。
  4.本表报送时间为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附件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工作安排进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银监局   年      月        日
序号省(市、区)新型农村机构名称地点主发起人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数量(个)主发起人持股情况批准筹建日期批准开业日期
金额(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ABCDEFGHI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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