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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全国妇联、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表彰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的决定

卫生部、全国妇联、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表彰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 “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的决定
(卫办发〔200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妇联,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卫生单位:
  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护理工作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护理工作岗位上,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护理技术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广大护士视灾情为命令,奋不顾身,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涌现出一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巾帼建功”活动在卫生系统深入开展,激励全国护理工作者立足岗位、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经各地认真评选推荐并社会公示后,卫生部、全国妇联、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授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肾内科等132个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授予黄杰等269名护士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广大护理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她们不畏艰险、勇于奉献的崇高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妇女联合会把“巾帼建功”活动作为组织、宣传、教育护士的有效载体,为促进我国护理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名单

  2.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建功标兵”名单

卫生部
全国妇联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名单

  北京市

  1.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肾内科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内科急救室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血液透析室

  4.北京老年医院爱心病房

  5.北京急救中心中心站

  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肾内科

  天津市

  7.天津市抗震救灾医疗队青川护理岗

  8.天津市抗震救灾医疗队华西护理岗

  9.天津市抗震救灾医疗队广元护理岗

  河北省

  10.河北省人民医院烧伤整形外科/骨科二科病区

  1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赈灾病房护理组

  12.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抗震救灾医疗队护理组

  山西省

  13.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护理部

  14.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

  15.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

  内蒙古自治区

  1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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