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联合组织开展,检查人员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人员及项目省(区)有关人员组成,主要是项目管理、工程、专业技术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
退牧还草工程检查拟分为5个组,分别为:
第一组:内蒙古;
第二组:西藏;
第三组:四川和青海;
第四组:甘肃和宁夏;
第五组:云南和贵州。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认真组织开展对2007年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查,形成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做好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认真准备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财务帐簿、技术档案等有关文件和材料。
(二)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和西部开发司、财政部农业司、国家粮食局农业司于2009年7月31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反馈我部。
(三)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从项目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调2名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从事计财和草原工作各1人),请各地予以支持,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反馈我部。
(四)各组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提交检查报告,对项目检查做出结论。
(五)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及分组人员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 黄涛
电 话:010-59193267
传 真:010-59192837
电子信箱:xmjcyc@agri.gov.cn
2、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行业规划二处 刘艳
电 话:010-59192530
传 真:010-59193357
电子信箱:jhserch@agri.gov.cn
3、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指导处 王卓然
电 话:010-59192897
传 真:010-59192647
电子信箱:cyjszd@agri.gov.cn
附件:参加检查人员回执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参加检查人员回执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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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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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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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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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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