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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退牧还草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

  监督检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联合组织开展,检查人员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人员及项目省(区)有关人员组成,主要是项目管理、工程、专业技术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

  退牧还草工程检查拟分为5个组,分别为:

  第一组:内蒙古;

  第二组:西藏;

  第三组:四川和青海;

  第四组:甘肃和宁夏;

  第五组:云南和贵州。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认真组织开展对2007年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查,形成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做好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认真准备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财务帐簿、技术档案等有关文件和材料。

  (二)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和西部开发司、财政部农业司、国家粮食局农业司于2009年7月31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反馈我部。

  (三)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从项目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调2名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从事计财和草原工作各1人),请各地予以支持,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反馈我部。

  (四)各组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提交检查报告,对项目检查做出结论。

  (五)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及分组人员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 黄涛

  电  话:010-59193267

  传  真:010-59192837

  电子信箱:xmjcyc@agri.gov.cn

  2、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行业规划二处 刘艳

  电  话:010-59192530

  传  真:010-59193357

  电子信箱:jhserch@agri.gov.cn

  3、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指导处 王卓然

  电  话:010-59192897

  传  真:010-59192647

  电子信箱:cyjszd@agri.gov.cn

  附件:参加检查人员回执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参加检查人员回执

姓 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

 

拟参加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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