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交通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厅政法字〔2009〕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根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交通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厅体法字〔2008〕40号),部组织了2008年交通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抽查产品为轮廓标、LED车道控制标志、收费车道交通信号灯、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及汽车举升机等五类产品。本次抽查由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原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交通部汽车保修设备检测中心承担,交通产品认证中心参与并配合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河南、辽宁、黑龙江、宁夏、山东、江苏、安徽、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个企业的产品。在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检测机构较好地完成了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轮廓标
抽查了8个企业的8批次产品,共随机抽出234个样品,抽样合格率为41.6%,其中5个企业的样品全部不合格。产品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标识与包装、发光强度系数、密封性能、外观与结构尺寸等指标不符合交通行业标准JT/T388-1999《轮廓标技术条件》的要求,这四项指标的单项抽样合格率分别为:51.3%、69.2%、69.2%、68.8%。
二、LED车道控制标志
抽查了8个企业的8个批次产品,共随机抽出16台样品,抽样合格率为62.5%,其中5个企业的样品全部合格,3个企业的样品全部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标识、LED发光强度、耐机械振动、安全接地等指标不符合行业标准JT/T597-2004《LED车道控制标志》的要求,这四项指标的单项抽样合格率分别为75%、75%、67.2%、81.2%。
三、收费车道交通信号灯
抽查了7个企业的7个批次产品,共随机抽出14台(套)样品,抽样合格率为50%,其中3个企业的样品全部合格,4个企业的样品全部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LED发光强度、安全接地、耐机械振动、密封防水等指标不符合行业标准JT/T597-2004《LED车道控制标志》和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要求,这四项指标的单项抽样合格率分别为50%、53.6%、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