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合作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
“中韩联合研究中心”改革方案和推进计划
一、改革方案
(1)合作共享:结合双方的需求、特点和优势,选择若干研究领域中关键课题开展合作研究,达到技术成果和资源的共享。
(2)政府引导:双方加强对联合研究中心持续发展机制的建设,协商调整领域布局和课题选择,增加经费渠道和经费支持的力度。
(3)分步实施:双方每年度对有合作基础和合作愿望的研究机构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通过协商,对条件成熟的机构双方以换文的方式予以批准,最终在双边联委会(或局长会)上予以确认。
( 4)共同管理:联合中心由两国总研究负责人及同等人数的人员组成管理委员会(6人以内)负责中心管理工作。每年定期向两国政府管理机关报告工作计划、提交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工作汇报等。
(5)项目经费支持:中韩双方支持“联合研究中心”开展联合研究项目,将把高水平、通过评估的项目纳入“中韩联合研究计划”予以经费支持。
(6)退出:对三年内不能组织和协调合作与交流活动,不能在本领域内开展高水平联合研发项目的联合研究中心,采取取消资格的退出制度。
二、推进计划
双方同意,每年进行一次“中韩联合研究中心”的征集、评定和确定工作。2009年“中韩联合研究中心”推进计划如下:
2009年6月15日
1. 完成联合研究中心管理、评价办法(包括文件样式)的完善和制定;
2. 完成第一批联合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双方交换名单;
3. 双方开始对第一批联合研究中心进行审查。
2009年7月15日
完成第一批联合研究中心双方审批和换文确认工作。
附件2:
中韩联合研究中心申请表
编号(由科技部合作司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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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成立的中心名称(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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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心的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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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与韩方签订相关合作协定或备忘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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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合研究中心
合作单位:
| 中方
| 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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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心
信
息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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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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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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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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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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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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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合研究中心合作概要:
A. 合作目的:
B. 合作形式:
C. 合作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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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参与过原有中韩共同研究中心工作?如是,请填写:
A. 对原有共同研究中心情况的总结:(可附另页)
B. 根据新的“中韩联合研究中心改革方案和推进计划”对拟成立的联合研究中心的规划和工作设想:(可附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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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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