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划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课程资源开发、专家教学及辅导、网络平台技术服务等。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五、培训者培训项目
为加强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建设,2009年遴选有关高等学校对500名骨干培训者进行50学时的专项培训,提高培训者的专业能力,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的提高。
--培训内容以有效教师培训为主题,学习研讨现代培训理论,了解国外教师培训发展特点和趋势,探索培训规律,总结培训经验,提炼典型案例。培训重点包括教师培训项目的设计与策划、教师培训内容的筛选与优化、有效教师培训的模式与方法,现代远程教育与组织,校本研修的设计与指导,教师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等。
--遴选有关高等学校采取集中培训、案例研讨及观摩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
--教育部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遴选培训机构,审核培训方案,对培训进行指导和监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学员遴选推荐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六、援助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为支持灾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动灾后教育重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组织有关高等学校对四川等地震灾区的1200名中小学教师进行50学时的综合素质提高培训,帮助灾区教师恢复调整身心状态,提高灾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培训对象是四川、甘肃、陕西等地震重灾区未参加过2008年国家级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其中为四川省极重灾区培训1000名教师,为甘肃和陕西省地震灾区各培训100名教师。
--培训内容主要针对灾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需求,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同时包括学校公共卫生及安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技能和教育实践活动等。
--组织有关高等学校组成高水平专家团队,开发和整合优质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和实践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
--教育部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遴选培训机构,审核培训方案,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对培训进行监管等。四川、甘肃和陕西省教育厅负责培训学员的遴选和管理等,配合做好培训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确定的培训方案实施培训。
--教育部划拨专项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和交通费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