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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的通知
(农办牧[200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农林)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加强奶牛养殖技术培训与推广,推动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有关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

  《纲要》提出要提高奶牛养殖水平,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目标,要求所有奶牛养殖场(小区)限期三年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GB16568)》,达不到标准的必须停产整顿。开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是完成《纲要》目标要求的重要措施,是一项具有长期效益的重要工作,对于提高我国奶牛养殖卫生安全和生产效益,提升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水平,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发展现代奶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安排所需经费,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纲要》规定农业部门要开展相应的技术规范培训,推进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方式。农业部委托全国畜牧总站组织实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师资培训,以省级和重点奶牛(含奶水牛)养殖大县畜牧技术推广机构主要技术人员为对象,以养殖技术、标准规范和奶业管理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重点进行师资力量的培训。各省(市、区)畜牧部门对本辖区培训工作负总责,县级畜牧部门具体负责本县的培训工作,依托县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由参加全国培训的师资力量对

  各地奶牛养殖场(小区)及重点饲养户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饲养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培训工作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层层抓落实。

  三、培训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各地要参照《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师资培训方案》(附后),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培训方案,要提出明确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间表,增强培训工作的系统性、计划性和目标性,并及时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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