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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告2009年第20号――关于2009年全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三、计算方法
  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评估探矿权价值,是以评估基准日前投入的各种勘查技术方法实物工作量用现时价格计算的勘查成本现值为基础,用反映各种勘查技术方法应用效果及其所获得勘查成果资料利用价值的“效用系数”进行修正,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其数学表达方式为:
  P = ([ ] F+探矿权使用费○3)

  式中:P -探矿权评估价值;
  P -勘查成本现值;
  U -各类勘查技术方法的实物工作量;
  P -各类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相对应的现行市价;
  F-效用系数(F=f ×f ,其中,f -工程部署合理性系数;f -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其它地质工作、岩矿实验测试、综合研究及编写报告等“四项费用”分摊系数;
  i-项目序号(1.2.3.…….n);
  n-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项数。
  四、实物工作量的确定
  按照《矿业权评估指南》的要求,凡计入勘查成本现值的实物工作量必须是有关的、有效的。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中记载的以往历次地质工作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凡符合下述确定原则的,均确定为有关、有效工作量:
  (一)本次以铁为目标矿种所完成的普查工作量,为有关实物工作量,参加现值计算。以往公益性地质工作不作为有关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现值计算;
  (二)在地质报告或有关正式资料中,由于质量问题已确定为报废或不予利用工作量的,不作为有效实物工作量,不参加现值计算;
  (三)属于评估探矿权勘查区域内的实物工作量为有关工作量,勘查区以外的实物工作量酌情参加现值计算; (评估范围以外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现值计算;○4)
  (四)委托方提供的实物工作量与地质资料中的实物工作量不符时,取地质资料中的实物工作量为有关实物工作量, (取经核实的实物工作量为有关的实物工作量○5)参加现值计算;
  (五)凡属于踏勘、矿点检查、各类样品采集和实验测试、岩矿鉴定、资料综合整理、报告编写等工作费用,已列入四项费用分摊中,不再进行现值计算。
  经核实,该铁矿预查探矿权计入勘查成本现值的实物工作量如下表(略)。
  据查,本项目投入的主要勘查手段有地质测量、磁法测量、地形测量、槽探和剥土,这些技术手段对于磁性铁矿勘查必要性强,工程部署基本合理。
  五、实物工作量现行价格
  本次评估依据《矿业权评估指南》的规定,取费标准采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2月制定,2001年2月修订)。评估对象所在地区的地区调整系数为1.00。
  六、四项费用分摊和探矿权使用费(略)。
  七、探矿权价值计算(略)。
  第三部分  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果(略)。
  二、评估结论(略)。
  第四部分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评估结论的有效期(略)。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条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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