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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核发2009年度第三批《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核发2009年度第三批《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农渔发〔2009〕25号)


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
  根据《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我部同意授予台州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大连信海远洋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南渔业有限公司、北海国发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山东鑫发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国鸿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宁波海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荣成市海宇渔业有限公司、石岛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第三批),并核发《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由我部统一发放,请上述公司到所属省(市)渔业主管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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