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卫生工作的重要决定、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贯彻实施部党组会议确定的重要决策;
(二)审议卫生部和国家局组织起草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送审稿;
(三)审议通过对外发布的卫生部令和重要规范性文件;
(四)讨论卫生部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报告等重要文件;
(五)审议决定卫生部的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会议计划、表彰计划,以及年度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的拨付使用、重大项目安排等;
(六)审议卫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
(七)审议国家局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八)讨论其他需要部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部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原则上安排在周一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安排。
十四、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副部长或驻部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和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需要确定。
部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部专题工作会议决定重大事项的意见和措施;
(二)协调、研究拟提交党组会议、部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协调涉及两个以上司局、单位的重要事项;
(四)听取地方卫生厅局和司局、直属单位的专项工作汇报;
(五)讨论其他需要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十五、部专题工作会议由部长召集和主持,部长、副部长、驻部纪检组组长,各司局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和驻部监察局局长参加;可请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等列席。
部专题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二)通报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全国卫生工作进展情况;
(三)部署部机关全局性的重要工作;
(四)讨论其他需要卫生部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