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507号建议的答复
(2009年7月20日)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强农惠农政策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问题
政策宣传是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能否落实到位,确保政策不走样、不缩水,让农民知晓是最关键和最基础的环节之一。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通俗易懂、农民容易接受的方式,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宣传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例如安徽省采取《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形式,把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明明白白地写出来,翻印张贴到每个自然村,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手机短信、墙报、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浙江省采取明白卡的形式,把中央和省里出台的鼓励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一一列出来,明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发给农民,使农民一目了然。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各项补贴政策的政策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标准等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各项政策更加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的导向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实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二、关于改进补贴发放方式的问题
(一)关于用“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粮食直补,并按照农民交售国家储备粮数量确定新增补贴数额的建议。为确保补贴真正兑付到农民手中,近几年,财政部大力推广“一卡通”(“一折通”),并给每个农民建立了补贴账户,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可直接存到农民的存折上,中间环节不见钱,有效防止了中间环节的截留挪用,提高了补贴效率。
对于按照农民交售国家储备粮的数量来确定新增补贴数额的建议,我们认为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由于我国粮食市场已全面放开,农民可以将粮食直接销售给粮食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经纪人等,实现了粮食购销主体多元化,国家将粮食调控的重点转为建立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国有粮库在粮食购销市场中的比重逐年下降。根据国家粮食局2006年的统计数据,国有粮库当年收购粮食(小麦、大米、玉米三个品种)1.16亿吨,仅占当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的23.3%。仅以农民交售储备粮数量确定新增补贴数额不利于调动广大种粮农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