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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四台机组统一核级部件焊接规范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四台机组统一核级部件焊接规范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9〕109号)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四台机组统一核级部件焊接规范的请示》(核秦核安发〔2009〕17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该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我局批准的核级部件焊接适用规范,确保核电厂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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