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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2.单张导入:
  单张照片导入指一次上传一张照片,用于新增、修改某一学位获得者数据时,导入其电子照片。
  (五)仔细阅读“数据校验错误报告”,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确保上报数据准确、规范。
  为了尽可能避免数据采集错误,“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对数据进行了相关逻辑校验。如果某些数据不符合校验规则,学位年报系统将形成“数据校验错误报告”,学位授予单位须对照此报告,进一步核实、修改相关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和规范。
  (六)书面上报备案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决议及其它说明。
  各学位授予单位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08/09学年度学位授予、学位撤销的决议及学位获得者(撤销者)清单(含学位获得者姓名、身份信息、学位类别、专业等)、各级各类学位获得者汇总情况上报至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除此之外,还须整理上报需书面说明的材料。
  二、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使用 “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可以组织、监控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进度,完成对学位授予单位备案信息的审核、汇总和确认工作。
  (一)利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通告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安排和要求。
  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可以通过“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实时发布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通知、安排及要求等,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
  (二)实时掌控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上报工作按时、顺利,上报数据完整、准确。
  通过“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及时、便利地查看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数据上报情况,掌控上报工作进度和质量,并通过查阅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和学位授权范围、对照上报汇总数据等手段,督促本地区所有学位授予单位所有学位类别学位授予信息全部、及时上报,确保学位授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逐一审核确认学位获得者资格。
  按照学位办【2009】22号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应采取必要和有效措施对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上报的学位授予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提供两种审核方式:
  1.批量在线审核:
  准备(或索取)审核对比数据库(如学历或学籍电子注册库、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库等),并按不同学位类别分别导入系统,系统按照学位获得者身份特征信息字段(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生号等),将系统中的授予学位数据与导入的审核数据库进行匹配对比,决定是否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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