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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围绕确保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各类有效途径,选择多种多样载体,切实强化对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及行业协会的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并逐步形成工作制度,常抓不懈,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广泛开展与消费者面对面的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组织消费维权报告会、编发宣传教育提纲、制作宣传教育图片等形式,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消费宣传阐释和教育引导。要围绕消费教育引导的主要内容,会同或指导消费者协会制订发布《科学消费指引》、编写《消费教育提纲》、印制发放消费教育宣传培训材料等,组织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者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田间地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要通过与城乡消费者面对面地开展消费知识、特别是安全消费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技能;加强对新产品、高科技产品和“家电下乡”产品消费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加强对电视购物、目录销售、上门推销等新型营销方式的介绍,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广告和促销,做到理性消费;以电信服务、家电维修、旅游服务、餐饮服务、美容美发、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为重点,加强教育和引导,使广大消费者对日常生活服务业的营销方式和经营手段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培育和提升消费能力,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二)精心组织协调媒体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围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的主题,注重选择多种多样的载体,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与相关媒体合作,制定宣传报道和教育引导计划,统筹安排好时段、版面和栏目、节目,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氛围。总局相关司局要在相关中央媒体和《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等开设消费教育专题栏目和频道,不断丰富消费教育专栏和消费教育频道内容,突出各类媒体特色,提高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通过组织网上消费维权成就展、网上消费知识竞赛、网上征文等活动,主动设置议题,吸引网民参与,加强教育引导,使互联网成为人们了解消费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和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平台,为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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