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为全面推进博物馆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在全面总结国家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于2008年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二、三级博物馆的评估工作。
根据《
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博物馆自评申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评估,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专家核审备案,国家文物局研究决定中国电信博物馆等171家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中国长城博物馆等288家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附件:国家二级博物馆名单
国家三级博物馆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五月
附件:
国家二级博物馆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列·共171家)
北京(6座)
中国电信博物馆、中国铁道博物馆、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明十三陵博物馆、大钟寺古钟博物馆、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
天津(1座)
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
河北(12座)
河北省科学技术馆、河北美术馆、河北省民俗博物馆、张家口市博物馆、唐山博物馆、邯郸市博物馆、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馆、武强年画博物馆、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山海关长城博物馆、磁县磁州窑博物馆、涉县一二九师陈列馆
山西(13座)
山西省艺术博物馆、山西省民俗博物馆、太原市晋祠博物馆、中共太原支部历史纪念馆、大同博物馆、长治市博物馆、晋城博物馆、运城市河东博物馆、河边民俗博物馆、祁县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红军东征纪念馆、榆社县化石博物馆、吕梁汉画像石博物馆
内蒙古(6座)
呼和浩特博物馆、包头博物馆、赤峰市博物馆、通辽市博物馆、呼和浩特市将军衙署博物馆、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
辽宁(4座)
沈阳故宫博物院、大连现代博物馆、张氏帅府博物馆、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
吉林(3座)
吉林省博物院、吉林市博物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博物馆
黑龙江(5座)
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哈尔滨市建筑艺术馆、齐齐哈尔市博物馆、大庆博物馆、大兴安岭资源馆
上海(7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