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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2009修订)[失效]

  4.血清学检查:动态检测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三)胸部影像学检查。

  合并肺炎时肺内可见片状影像。

  四、诊断

  本病的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早发现、早诊断是防控与有效治疗的关键。

  (一)疑似病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为疑似病例:

  1.密切接触者发病前7天内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并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的。

  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的人员。

  2.发病前7天内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出现病毒的持续人间传播和基于社区水平的流行和暴发)的国家或地区,也包括曾到过明确有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社区,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

  3.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阳性,但进一步检测排除既往已存在的亚型。

  (二)确诊病例。

  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同时有以下一种或几种实验室检测结果:

  1.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采用real-time RT-PCR和RT-PCR方法)。

  2.分离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

  3.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五、高危病例及重症病例

  (一)高危病例。

  高危病例是指患甲型H1N1流感后可能病情较重,病死率较高的人群。包括:

  1.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年龄≥65岁的老年人;

  3.妊娠妇女;

  4.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重症病例。

  当确诊或疑似病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重症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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