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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2009修订)[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2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2日)废止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9〕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我部组织专家结合我国内地近300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总结资料,并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甲型H1N1流感最新防控经验和相关资料,对《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使用。

  2009年5月8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卫发明电〔2009〕72号)和5月15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出院标准(试行)》(卫发明电〔2009〕82号)同时废止。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
(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

  2009年3月,墨西哥暴发“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此次流感为一种新型呼吸道传染病,其病原为新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毒基因中包含有猪流感、禽流感和人流感三种流感病毒的基因片段。世界卫生组织(WHO)初始将此型流感称为“人感染猪流感”,后将其重新命名为“甲型H1N1流感”。6月11日,WHO宣布将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

  本诊疗方案是在5月8日公布的第一版诊疗方案的基础上,依据近期国际诊疗研究及我国内地近300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总结资料修订而成。由于这种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疾病,其疾病规律仍待进一步观察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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