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监理员培训和管理的基础工作
按照我国职业资格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和我局行业培训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监理员培训管理工作的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近期集中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 为科学、规范地开展监理员培训和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一是组织制定监理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监理员队伍建设纳入我局“人才强林”总体战略部署,科学调查和测算对监理员的总体需求以及区域分布,分年度合理安排落实监理员培训计划,并列入我局行业培训年度计划。二是组织编制培训教材。根据《营造林工程监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由我局组织编写培训基本教材。教材内容包括监理员职业道德、监理员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营造林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政策、营造林和质量检查技术标准等四个部分。各地可根据当地营造林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写补充教材,并报我局纳入培训教材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监理员考试题库。我局将根据近年监理员培训的经验和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政策法规要求,对监理员考试题库作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四是建立监理员培训师资队伍。本着“科目覆盖全面、理论实用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和强化监理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特别要注意将理论功底强、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骨干监理员纳入师资队伍。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要注意发现优秀师资人才并向我局推荐。五是全面推行监理员持证上岗。所有的营造林工程监理员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建立监理员动态管理制度,开展监理员的工作绩效考核。
四、规范监理员培训工作
监理员的培训是一项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营造林工程监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面向社会公开,行业内外平等对待。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获得监理员培训的机会,确保具备必要素质的人员能够通过正常渠道取得监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监理员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举办培训班的方式。我局每年举办两期监理员培训班。办班时间初步确定在每年2月和10月,地点根据营造林工程建设的重点布局和对监理员的需求程度确定。此外,我局接受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办班申请,适时增加举办不定期监理员培训班。举办监理员培训班的信息应提前2个月向社会公开,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
监理员培训内容和时间,必须严格执行《营造林工程监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确保培训质量。要高度重视培训场地选择和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培训安全。
培训承办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并向缴费人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