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减少和避免甲型H1N1流感在医疗机构内的交叉感染,规范医务人员的防护行为,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情况,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我部于2009年5月13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卫发明电〔2009〕79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孟莉、郭燕红
联系电话:010-68792208
传真:010-68792513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
(2009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减少和避免甲型H1N1流感在医疗机构内的交叉感染,规范医务人员的防护行为,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的特点和疫情进展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能力。
(二)指定医疗机构应在易于隔离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急)诊、隔离留观室,定点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病区,环境布局符合隔离要求。
(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
二、隔离技术
(一)隔离的原则。
1.对甲型H1N1流感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甲型H1N1流感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确诊患者可以同时置于多人房间,床间距>1米。患者的活动应尽量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原则上不设陪护。与患者相关的诊疗活动尽量在病区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