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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组 长 
  郝希山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副组长 
  陈可欣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流行病室)
  乔友林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流行病室)
  成 员 
  陈敏华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超声科)
  丁 辉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
  范志民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乳腺外科)
  付 丽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病理科)
  何之彦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科)
  郝玉芝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雷秋模  (江西南昌市第三医院乳腺肿瘤科)
  李 静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李秀英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超声科)
  刘剑仑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胃肠乳腺科)
  柳 青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吕 钢  (重庆市肿瘤医院乳腺科)
  罗娅红  (辽宁省肿瘤医院)
  叶兆祥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放射科)
  张宝宁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张学慧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乳腺科)

  附件2
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
(2009-2011年)

  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的筛查对象为35-59岁的当地农村妇女。采用乳腺临床体检、乳腺超声检查和乳腺X线摄影相结合的筛查方案。所有病变的诊断及转归的判定均以组织病理学检查为依据。以早诊率、生存率和死亡率的变化为观察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并进行独立的卫生经济学评价,以便进一步完善筛查方案,试图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妇女生物学特性的乳腺癌筛查的模式,使乳腺癌病人得到早期治疗,提高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一、人群的选择
  (一)队列的建立。
  本项目是以人群为基础的筛查工作,要求项目开展前就要明确筛查人群,建议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获得目标人群总人口并建立数据库,获得目标人群的人口结构的详细信息,建立待筛查调查对象的详细人口档案。
  (二)筛查人群的选择。
  人群抽样方法应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
  具体的抽样方法如下:第一阶段抽村委会,即在指定的县(市)内根据所需筛查的人口数(通常根据限定人口数比要筛查的人数多25%的计算方法)随机抽取一个或几个村委会。第二阶段抽个人,即在抽中的村委会内,根据村委会提供的所辖区域人员名单,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对所有符合标准的妇女全部进行普查。若有不愿参加者,应记录其拒绝的原因,顺次继续抽取,直到满2000人为止。如若所抽取的村委会仍不能满足所要求的筛查人数,应再重新随机抽取一个村委会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1.入选条件
  筛查对象为35-59岁的当地妇女(入选条件:现住址居住3年以上的常住人口,无乳腺恶性肿瘤史,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者)。
  2.对研究对象进行编号的方法
  本项目的编号系统是按照研究对象所处的地理位置进行编号,该编号采用十位数字进行,前两位数字为筛查区号(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第三、四位数为筛查点号(即市、县或区编号),第五、六位为街居委会或村号,第七到第十位是个人序列号。该十位号码与研究对象个人是一一对应关系,从而实现了对研究对象的准确定位,因此,通过该编号可以跟踪查找研究对象。该编号将出现在调查表的首页,以及每一份乳腺检查用表上。示意图如下:

  编号

┌────┬────┬────┬────┬────┬────┬────┬────┬────┬────┐
│0    │1    │0    │1    │0    │1    │0    │0    │0    │1    │
├────┴───┬┴┬───┴───┬┴┬───┴───┬┴┬───┴────┴────┴────┤
│        │ │       │ │       │ │                  │
└────────┘ └───────┘ └───────┘ └──────────────────┘

  天津市蓟县             村号           序列号

  二、 筛查流程图(略)
  三、筛查程序
  对全部筛查对象登记建档并分发宣教手册后,进行问卷调查和乳腺的视、触诊检查,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阳性与可疑者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彩超检查阳性者与可疑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最后以病理检查结果作为确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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