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爱丽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529号)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对包爱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报告》(国瑞函[2009]04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包爱丽(身份证号码:62030219721228062X)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