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停止使用旧版捕捞许可管理申请书的函
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有关处,各海区渔政局有关处:
目前,部分渔民在申请办理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时,仍使用旧版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或新、旧版申请书同时使用,给捕捞许可管理造成不便。为进一步规范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和捕捞许可证核发,加快推进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根据
农业部公告第110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要及时通知并要求渔民(或渔业企业)停止使用旧版捕捞许可管理申请书,并正确使用新版捕捞许可管理申请书;信息录入人员要根据渔民填报的基本信息,严格按软件操作要求,认真录入,并反复校对,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二、信息录入人员要将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编号填写在渔民提供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或《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申请表》上,以便上报和存档。同时,不必再向渔民提供动态系统生成的申请书。
三、空白《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申请表》,各地可直接向渔民提供或通知渔民从中国渔业政务网(www.cnfm.gov.cn)下载。
附件: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渔 业 船 网 工 具 指 标 申 请 书
编号:( )船网(20 )S- 号
一、申请人资料(分企业、自然人两类)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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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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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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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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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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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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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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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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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渔船
| 共 艘, 主机功率:共 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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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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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申请
| 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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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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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渔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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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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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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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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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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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渔船
| 共 艘,主机功率:共 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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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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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项目
(选择一项划圈)
| 1.制造 2.更新改造 3.购置 4.进口 5.购置并制造 6.购置并更新改造 7.进口并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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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捕捞渔船 2.专业远洋渔船 3.非专业远洋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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