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60年“三农”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我部决定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之前,在全国农业系统组织开展“三农”模范人物评选活动,以农业部名义表彰100名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为“三农”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巨大、被群众广泛认可的模范人物,重点宣传一批为“三农”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为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农业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颂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通过在全国农业系统深入开展“三农”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对农业系统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励农业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组织工作
农业部成立“农业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农业系统模范人物宣传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危朝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事劳动司、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和各行业司局明确1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联络工作。
三、推荐条件
“三农”模范人物重点面向“三农”一线,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具体推荐条件是:
(一)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农业各行业杰出代表;
(二)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干部、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三)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根基层,为推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