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企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精神,实施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农业部在“十一五”期间整合农产品加工科研资源,逐步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在近两年已认定部分行业专业分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认定一批专业分中心。
现将《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附件: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
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
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专业分中心)的认定,将依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与区域布局,按照“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围绕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传统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装备等六个领域进行。
农业部将按照《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及专业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农企发[2007]3号)的规定,对专业分中心的申报、认定、建设与运行进行管理。专业分中心在农业部的统一领导下,主要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研究,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研究,行业科技人才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0年计划认定的专业分中心主要包括以下领域。
(一)粮油加工领域
在大豆、花生、杂粮等优势主产区,以油脂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分别建立粮油加工领域各专业分中心。
(二)果蔬加工领域
1.果品加工
在热带水果、西部特色果品优势主产区,建立以果汁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果品加工领域各专业分中心。
2.蔬菜加工
在东部沿海地区以速冻蔬菜、脱水蔬菜加工为重点,在西北地区以蔬菜汁、番茄酱和辣椒酱加工为重点,建立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畜产品加工领域
在西北、中原及内蒙肉羊和肉禽优势产区,建立羊肉、禽肉加工专业分中心;在东北、华北、京、津、沪等牛奶优势产区,以牛奶加工及奶制品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乳制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四)水产品加工领域
1.淡水鱼类加工
在淡水鱼类养殖、加工、出口主要区域,以大宗淡水鱼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淡水鱼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2.海水鱼类加工
在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以海水养殖鱼类、海洋捕捞鱼类、海水中上层鱼类的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海水鱼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3.虾蟹类加工
在虾蟹养殖、捕捞、加工、出口主要地区,以虾蟹类保鲜、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虾、蟹加工专业分中心。
4.贝类加工
在沿海贝类生产、加工、出口主要区域,以贝类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贝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5.藻类加工
在藻类生产、加工、出口主要区域,以贝类净化、保鲜、保活、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贝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6.其他水产品加工
在其他水产品(鱿鱼、海参、海蜇、龟鳖等)生产、加工、出口主要区域,以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相应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五)特色农产品加工领域
1.糖料加工
在广西、云南、广东、海南等南方甘蔗产区,新疆、黑龙江等北方甜菜产区,东北、华北等玉米、甘薯优势产区,以蔗糖、淀粉糖制备及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糖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2.人参鹿茸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