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① 编号:按《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质检锅函〔2003〕51号)编号,其后加“S”为受理决定书编号。
② 设备种类: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部件和特种设备材料。其内容应与申请书封面的“设备种类”的内容自动保持一致。
③ 许可类别:填写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
④ 申请类别:填写首次、换证、升级、增项(含增加特种设备种类及生产场地)和地址变更。
⑤ 由行政许可机关工作人员填写需要说明的内容。
(正式使用说明不显示)
(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申请人5日内未获其他文书,即应理解申请被受理。本决定书一式三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送评审机构,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附件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编号①:T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提出的__
②__ __
③_ _
④_申请,所提供(出示)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
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请作如下补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① 编号:按《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质检锅函〔2003〕51号)编号,其后加“G”为补正告知书编号。
② 设备种类: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部件和特种设备材料。其内容应与申请书封面的“设备种类”的内容自动保持一致。
③ 许可类别:填写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
④ 申请类别:填写首次、换证、升级、增项(含增加特种设备种类及生产场地)和地址变更。
(正式使用说明不显示)
(许可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告知书收到申请5日内使用。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