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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67号--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

  说明:① 编号:按《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质检锅函〔2003〕51号)编号,其后加“S”为受理决定书编号。
  ② 设备种类: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部件和特种设备材料。其内容应与申请书封面的“设备种类”的内容自动保持一致。
  ③ 许可类别:填写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
  ④ 申请类别:填写首次、换证、升级、增项(含增加特种设备种类及生产场地)和地址变更。
  ⑤ 由行政许可机关工作人员填写需要说明的内容。
  (正式使用说明不显示)

  (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申请人5日内未获其他文书,即应理解申请被受理。本决定书一式三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送评审机构,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附件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编号①:T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提出的____ ___ __申请,所提供(出示)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请作如下补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① 编号:按《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质检锅函〔2003〕51号)编号,其后加“G”为补正告知书编号。
  ② 设备种类: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部件和特种设备材料。其内容应与申请书封面的“设备种类”的内容自动保持一致。
  ③ 许可类别:填写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
  ④ 申请类别:填写首次、换证、升级、增项(含增加特种设备种类及生产场地)和地址变更。
  (正式使用说明不显示)

  (许可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告知书收到申请5日内使用。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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