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形式的网络动漫。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扶持的原创网络动漫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1.内容健康,主题鲜明,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2.具有创新精神,体现网络动漫艺术的特色与风格。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已通过互联网传播,具有良好的传播效果。
5.互联网动漫作品技术参数要求:
5.1 FLASH作品统一提交swf格式文件,画幅比例、时间长度不限,文件大小不限,建议为20MB以内。
5.2 FLASH作品片头loading及片尾必须加入“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9)参评作品”字样及画面(素材代码可从指定网站下载)。
5.3 FLASH作品需附作品截图(格式:jpg,大小:100KB以下),和作品简介(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简要说明等),作品swf文件名和jpg文件名必须相同;
6.申请扶持的原创网络动漫作品需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7.未获得“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8)”原创网络动漫作品扶持。
(二)申请扶持的原创网络动漫创作者(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网络动漫创作实力、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创新意识,已创作网络动漫作品若干并取得良好的网络传播效果。
2.在网络动漫作品的创意、策划、美术、技术实现等方面能力较为突出。
3.已获得“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8)”原创网络动漫人才扶持的,需提交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成果。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扶持原创网络动漫作品须申报以下材料:
1.在指定网站填写《原创网络动漫作品扶持申请表》。
2.通过指定网站上传作品。
3.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4.通过指定网站签署版权声明协议。
5.文化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扶持的创作者(团队)须申报以下材料:
1.在指定网站填写《原创网络动漫作品创作者(团队)扶持申请表》。
2.通过指定网站上传代表性作品。
3.关于本人(团队)原创网络动漫创作与市场开发的报告。(陈述网络动漫创作与市场开发理念、创作与市场开发实践和创作与市场开发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5.通过指定网站签署版权声明协议。
6.申请者身份证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7.获奖证明复印件。
8.文化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扶持资金使用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与作品获得扶持的作者和获得扶持的创作者(团队)签订《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创作生产责任书》,并加强对获扶持项目的监督。文化部有权对获得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申报程序:
1.网络动漫作品及创作者(团队)通过指定网站申报。文化部设立“原创动漫扶持计划”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通过指定网站提出推荐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应在本厅(局)网站上添加本计划指定网站的链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通过管理员权限登入指定网站后台系统,对所属地上传作品及创作者(团队)给予审核与推荐意见,以周为单位,每周五统一确认该周(上周五到本周四)预审核发布的作品是否合格,最迟请于2009年10月10日之前提出审核与推荐意见,逾期视为对该作品或创作者(团队)无异议。
网络动漫作品征集指定网站:
http://comic.people.com.cn/GB/132864/index.html
联系人:沈光倩
联系电话:010-65369995 13661026637
编号:
原创网络动漫作品扶持申请表
(网上填报)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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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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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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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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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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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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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版权
(请划∨)
| □自有版权
□合法授权
| 企业工商登记号
(或其它法人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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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主要
创作
人员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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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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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得到何种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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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市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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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部门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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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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